【紐約訊】擅於處理各種糾紛、訴訟,並且具有豐富出庭經驗的姜威寧(William Chuang, ESQ)律師,事務所設於華埠近City Hall,歡迎需要者電詢預約。
姜律師2006年畢業於紐約大學(NYU)法學院,曾在美國極具知名度大規模的律師樓 擔任出庭律師,專為顧客打官司,後於2009年自行創業至今。在就學期間姜律師特 別潛心研究出庭的狀紙,為他日後出庭贏得很多成功的案例。
由於有些華裔移民自創公司,但卻不甚了解美國的勞工法,因此姜律師特別指出根據聯邦及紐約州法,雇主必須遵守對雇員提供最低薪資、超時工資、保存簿計記錄 的要求。如果有違法將會受到法律控訴、及財務上的賠償。因此企業雇主最好要向合格的律師諮詢,避免日後的麻煩。
根據勞工法,一家公司的經理或股東與雇主是相連的關係,在對員工付薪不足的情況下也應負責任。因此一家公司不能單純地宣佈倒閉,逃避債務,然後再成立一個新公司,因為原公司的經理及股東也是要負法律責任。雇主如果扣欠員工薪資,根據聯邦法及州法,要各罰欠薪數字100%的罰款。雖然紐約法庭沒有明確表示雇主需付聯邦及州的罰款,但大部份的法庭多傾向兩者皆罰,也就是雇主每欠一元員工
薪水,就要賠償員工3元。
如果是時薪工作,雇主必須向法庭提供工作日及小時的詳細記錄。如果無法提證,一般法庭比較會採信員工的說詞。如果員工聘請律師提告並勝訴,雇主還要支付律師費用。紐約目前的最低時薪為9元,但在紐約市上班的速食業員工的最低時薪是 12元,紐約市以外的最低時薪是10.75元。一般一周工作時數以40小時計,超時工 作的薪水通常是正常薪資的一倍半。如果一名員工的時薪為12元,超時工作的時薪
就是18元,但對非速食業的員工而言,最低超時時薪是13.50元。如果一天做10小時或更長,還要再付額外的9元。
雇主依法要在公司張貼勞工法的通告、及張貼時薪、超時工資等的標準。員工應該要在這些通告表格上簽字,而公司通常要保留長達六年的員工薪資支付資料。支付員工的薪水單上應要明列雇主的名字、地址及電話號碼,以及雇員的名字、支付的上班時段。標準時薪及超時的部分都要明列出來。如果雇主不在薪資單上提供這些資料,就可能會受罰。
有些雇主可能為了省稅或作業太複雜而不做這些紀錄,但這是自找藉口,因為一旦與雇員產生訴訟糾紛,雇主在缺乏記錄的情況下,法庭通常會站在員工這邊。而且在紐約州法規範下,雇員可以向雇主追溯過去六年薪資的追討,聯邦法也允許員工追溯過去三年的薪資,因此雇主做好完整的紀錄是非常重要的。進一步詳情請向姜律師諮詢。
姜威寧律師事務所地址:325 Broadway, Suite 301 NY NY 10007,電話:212-898-3700.
姜律師2006年畢業於紐約大學(NYU)法學院,曾在美國極具知名度大規模的律師樓 擔任出庭律師,專為顧客打官司,後於2009年自行創業至今。在就學期間姜律師特 別潛心研究出庭的狀紙,為他日後出庭贏得很多成功的案例。
由於有些華裔移民自創公司,但卻不甚了解美國的勞工法,因此姜律師特別指出根據聯邦及紐約州法,雇主必須遵守對雇員提供最低薪資、超時工資、保存簿計記錄 的要求。如果有違法將會受到法律控訴、及財務上的賠償。因此企業雇主最好要向合格的律師諮詢,避免日後的麻煩。
根據勞工法,一家公司的經理或股東與雇主是相連的關係,在對員工付薪不足的情況下也應負責任。因此一家公司不能單純地宣佈倒閉,逃避債務,然後再成立一個新公司,因為原公司的經理及股東也是要負法律責任。雇主如果扣欠員工薪資,根據聯邦法及州法,要各罰欠薪數字100%的罰款。雖然紐約法庭沒有明確表示雇主需付聯邦及州的罰款,但大部份的法庭多傾向兩者皆罰,也就是雇主每欠一元員工
薪水,就要賠償員工3元。
如果是時薪工作,雇主必須向法庭提供工作日及小時的詳細記錄。如果無法提證,一般法庭比較會採信員工的說詞。如果員工聘請律師提告並勝訴,雇主還要支付律師費用。紐約目前的最低時薪為9元,但在紐約市上班的速食業員工的最低時薪是 12元,紐約市以外的最低時薪是10.75元。一般一周工作時數以40小時計,超時工 作的薪水通常是正常薪資的一倍半。如果一名員工的時薪為12元,超時工作的時薪
就是18元,但對非速食業的員工而言,最低超時時薪是13.50元。如果一天做10小時或更長,還要再付額外的9元。
雇主依法要在公司張貼勞工法的通告、及張貼時薪、超時工資等的標準。員工應該要在這些通告表格上簽字,而公司通常要保留長達六年的員工薪資支付資料。支付員工的薪水單上應要明列雇主的名字、地址及電話號碼,以及雇員的名字、支付的上班時段。標準時薪及超時的部分都要明列出來。如果雇主不在薪資單上提供這些資料,就可能會受罰。
有些雇主可能為了省稅或作業太複雜而不做這些紀錄,但這是自找藉口,因為一旦與雇員產生訴訟糾紛,雇主在缺乏記錄的情況下,法庭通常會站在員工這邊。而且在紐約州法規範下,雇員可以向雇主追溯過去六年薪資的追討,聯邦法也允許員工追溯過去三年的薪資,因此雇主做好完整的紀錄是非常重要的。進一步詳情請向姜律師諮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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